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安徽反馈:巢湖、淮河治理形势堪忧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安徽反馈
中青在线北京7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巢湖和淮河一直是我国水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但在今天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时,这一湖一河的治理被指形势堪忧。
今年4月27日~5月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今天向安徽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这份反馈意见的笔墨多集中在安徽境内的巢湖、淮河治理问题。

淮南市瓦埠湖是当地的饮用水水源地,但现场督察发现,局部围网养殖问题突出,水质下降明显
反馈意见称,近年来,巢湖连续发生水华,2015年、2016年分别有42%、31%的湖面发生了水华,2017年一季度,巢湖湖体总磷浓度和富营养化状态指数同比均呈上升趋势。
不仅水质没有得到改善,而且湖体周边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督察组发现,2016年合肥市滨湖新区违法审批,损毁防浪林台湿地,将14万平方米防浪林台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防浪林台内湿地已被渣土填平,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

淮南市姚家湾入河排污口一角,位于淮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滨湖新区还将派河口天然湿地违规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倾倒土方约50万立方米,占用湿地60万平方米。
另外,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也陆续被土方填埋,损毁湿地约16.8万平方米。
此外,合肥市还以保护的名义进行开发,将2000亩湖面用作旅游开发。

第四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正在被损毁的巢湖滨湖湿地
督察组还特别指出,十五里河、南淝河和派河等3条汇入巢湖的河流水质均为五类,污染严重,加剧了巢湖的负担。
其中,十五里河上本应在2013年开工的污水处理厂迟迟没有建成,导致每日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南淝河流域长期没有实施有效的雨污分流,加之管网大量错接、漏接,流域污水处理设没有发挥效益。
派河流域的肥西县污水处理率不足30%,大量污水直排。

2017年5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淮南市瓦埠湖入湖污水通道之一的大涧沟督察发现,附近居民集中区污水通过该沟渠直排良好湖泊瓦埠湖,现场采样水质COD:160mgl,水量估算约1万吨日
淮河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尤其是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2016年监测的27条淮河二、三级支流中,7条水质为Ⅴ类,10条为劣Ⅴ类。淮北市、淮南市、亳州市,以及宿州市每天均有数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境内河流。
一湖一河状况堪忧与当地政府抓环保工作不严不实、一些领导干部重经济轻环保相关。

2017年5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宿州市埇桥区朱仙镇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填埋了约20万吨垃圾,臭味强烈,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督察组指出,安徽省水利厅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严重缺位,大量入河排污口长期超标排放: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履职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开展督查和考核问责,导致安徽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严重滞后;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对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整改要求未落实的情况下,仅凭东至县政府做出的承诺即于2015年12月解除挂牌,工作流于形式。
2016年12月,淮北、宿州两市将4个尚未开工的项目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完成项目进行上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失察,未对相关项目进行核实,仅简单汇总后直接上报上级部门。

2017年5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合肥渡江战役纪念馆前围堰湿地内的水体被分割,生态净化能力完全丧失,黑臭现象明显
督察组还特别通报了一个政府部门不作为的典型案例:淮南市姚家湾排污口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环境隐患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淮南市于2017年4月建成石姚湾污水泵站,将污水纳管排入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泵站运行一个月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并未增加,每天4万余吨污水去向不明。对此,淮南市不了解,也不调查,直至督察组发现后才组织排查。
督察组还列举了安徽省一些重经济轻环保的案例。2016年省政府对各地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经济发展权重由上年14.6%~22.3%上升到27.5%~32.5%,但生态环境指标权重却由上年14.6%~22.3%下降到13.5%~20.5%。
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中,蚌埠、淮北、铜陵、六安4市空气质量下降,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但实际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淮南市政府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区、安徽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无论是考核内容,还是指标体系均无环境保护要求。六安市对环境保护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督察要求,安徽省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安徽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