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徽网消息 合肥市运管处向新闻单位公布:今年以来该处已查处私家车接入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367起。今后,市运管处将持续加大对私家车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均按照上限2万元处罚。
合肥市运管处执法人员3月28日10点钟左右,在明光路汽车站附近检查时,发现皖AX058J现代轿车涉嫌非法营运。经调查了解,当事人徐某某驾驶皖AX058J载3位乘客从云滨花园到明光路汽车站,到达目的地后通过滴滴软件收取乘客拾壹元叁角车费。随后,现场执法人员对乘客进行调查取证,证实乘客与皖AX058J驾驶员徐某某互不相识。皖AX058J驾驶员徐某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皖AX058J车辆进行了暂扣。
合肥市运管处:合肥市场上利用优步、滴滴等网络信息平台从事营运的私家车,仅是通过应用软件建立了乘客与车主之间的联系,车辆和人都不具备营运资质,按照现行《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此类车辆实际从事的是为乘客提供道路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营运活动,应属于非法营运行为。